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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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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关于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2008年12月11日 08:57  点击:[]

院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关于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关于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校园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为指导,针对学院的实际情况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全院师生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认识,清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二、整治的范围和目标

1.范围:学院内食堂、超市、自备供水设备和二次供水设施。

2.整治的目标:全院师生员工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明显提高;学院食品卫生制度完善并有效落实;学院超市、食堂管理规范;学院饮用水,供水装置和消毒设施达标;师生员工的饮食卫生安全感增强。

三、整治的重点

1.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是:食堂、超市、饮用水供应点,供水设备管理是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知道制度的内容,是不是按制度的要求去做,有没有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制度的检查工作内容。

2.食堂、超市营业资质:食堂、超市、小卖部是否领取了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

3.食堂、超市食品购进、加工销售环节的控制,食堂的卫生设施、食品采购、贮存、留样、餐具消毒,食品销售环节是否规范,有无“三无”变质食品。

4.学院供水达标情况:学院购进的饮用水是否合格,自备水、二次供水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合格手续是否完备。

5.学院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可行,应急组织是否健全,应急人员职责是否明确,应急物品是否齐全到位。

四、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学院后勤管理中心组成领导小组,由管理中心牵头食堂、学院能源动力维修中心、超市、院门诊分别派出一名管理人员参加,组成这个整治行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具体依方案实施这次整治行动组织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和经验收后的整改及总结评比工作。

五、整治工作的期间安排

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由能源动力维修中心、食堂、超市、小卖部自行组织。

2.联查阶段:12月6日至12月8日由学院后勤管理中心组织联合排查,由整治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参加,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院。

3.整改提高阶段:12月9日至10日,由各单位根据检查出的问题自行整改。

4.验收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3日,由整治领导小组全体人员按指定的内容组织验收并组织整治总结工作。

六、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这次整治行动既是一次食品卫生安全功能的整治行动,也是一次食品卫生安全功能的教育活动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学习、完善、落实的活动。思想发动的效果直接普及到这次整治行动的效果,所以要重视组织思想动员工作。

2.要把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事关学院的和谐、安全和长远建设,同时,食品市场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加,如若防治不利,则可能酿成事故,所以,一定要把整治活动摆在重要位置。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整治的目的是改进提高,是为加强食品安全的防范措施,必须真抓实干,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敷衍,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4.偿罚严明。为了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治效果,可以制定合适的偿罚措施,调动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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